我在今年2月末先后借钱给一个人共2430元,之后我打电话让他还钱,他先说4月21号还我钱,之后4月21号说没有再给他两个月时间,之后6月21号给他打电话,他还是说没有,直到今天还是说没有,总是说有了肯定还我。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起诉他有用吗?能把他欠我的钱还我吗?
2024-11-09 10:0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确实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承诺还款,并且现在仍未偿还债务,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口头承诺、短信或电话记录等。同时,您还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诉状,详细描述借款的事实情况以及对方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况。 如果最终判决支持了您的诉求,被告方应该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及时归还欠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费用支出,如律师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可能由原告方承担,具体数额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最后,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解决的方式。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