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在职员工与本公司签定了一年租赁用车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仍在租用,也未续签。用了一年零五个月,公司突然要终止合同。在法律上是否公司应赔?
2025-03-02 19:3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您和公司就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