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纠纷,因当事人患有乙肝,他前夫不让看孩子,孩子现在2岁10个月,当事人想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行使探视权。
2024-06-28 22:14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行使其合法的探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使当事人患有乙肝,这并不构成剥夺其探视权的合理理由。乙肝主要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传播,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接触,如拥抱、亲吻、共用餐具等,并不会传播乙肝。 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主张其探视权,并提供医学证据证明乙肝不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播给孩子,以消除前夫的顾虑。同时,律师还可以与对方协商,寻求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探视安排,比如在医疗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探视,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重要的是,当事人应保持沟通的开放性,尽量通过协商解决探视权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以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协商无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