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6年前与一个贵州女人在青海登记结婚,育有一女15岁,孩子一直爷爷奶奶带,2010年孩子的妈妈跟一个福建人走了一直未归,在福建生了两个女儿,我现在也找了个河南女人一起生活,生一个女儿六个月,我想跟前任办离婚手续,她一直不同意,我怎么才能把婚离掉
2025-06-10 09:54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婚姻法规定,如果您的配偶已经离开家庭,并且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在提出离婚申请时,您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婚姻登记证书或结婚证原件。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长期分居、暴力等。 如果有子女,则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提交起诉状,包括您提出的离婚理由以及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主张。 此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前妻沟通,表达您的想法和需求,但也要尊重对方的感受。最终的决定应该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实际情况来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