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家有个店铺现要拆迁,我的店铺租给别人用的租房合同2018年元旦5号到期,我和租店老板商量说合动到期后我们不再签合约,租一个月结个租金,可老板不同意要我签合约,还说要我给他3%的拆迁补偿,我不知道他说的是那项补偿,再说合动已到期,我该补偿他那些,请您帮我解答一下,我实在没有办法,老公仙世,我又不懂,我也就靠店铺生活。谢谢!
2025-04-15 23:11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并且合同约定在2018年元旦5日到期。如果您和房东已经同意不续签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给房东。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能希望获得一定的补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房屋被征收的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租赁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明确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以及补偿的具体金额。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