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工厂上班,订婚给了女方2万块钱,后来人偷偷走了,咨询律师钱是否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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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对方已经订婚,并且给付了财物,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但是,在具体案件中,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订婚的时间以及财物的价值等因素。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同时,也提醒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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