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没登记处了六年。两个人的感情一般,主要是她跟我家的孩子有矛盾,总干仗,甚至动手。为了孩子我提出分手。她说分手得给她两万元。我哪有钱呢?这样合理吗?孩子太可怜啦,她母亲去世了,本身就缺少母爱,她后妈还那样对待她。她后妈赖着我家不走。这几天我给她租个房子出去了。我该怎么办呢。如果不給钱的话,她家亲属就上门要钱。
2024-09-26 09:01您和您的女朋友之间的关系已经持续了六年,并且在恋爱期间出现了家庭矛盾,这导致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不想继续这段关系并且希望结束它,那么提出分手是合理的。然而,如果她要求您支付两万元作为分手的赔偿金,这是一个不合理的要求,因为这不是您应承担的责任。 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您都不应该被迫为她的行为承担责任。您有权决定自己的未来,并不应该被她的行为所影响或强迫做出任何决定。因此,您不需要支付任何款项给她的家人或其他人。 其次,您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例如寻找一个可以信任的人进行沟通,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她的家人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以便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您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虽然您的孩子可能面临困难的情况,但您仍然有责任尽可能地照顾好他们,包括确保他们的安全和福祉。因此,您需要仔细考虑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并确保您正在采取正确的行动来保护您和您的家庭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