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卜照季,男65岁,家住了山东,日照市 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大卜家庵子。 2011年5月24日和本村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间房屋。 后来,2015 年要回迁时,村民组织了申核小组,把我的6间变成5间! 我多次不同意,但为了快,早回迁免強签了补充协议! 在次变轮期间说以后把合同保存完好,可以申诉! 以下是实际情况: 村里91年急需通街,拆了一间,至今没给一点补偿,20多年了,多次村领导换届都去要补偿,等验究至今,在拆迁时,如村领导协商同意补偿1间双方同意,签了合同! 拆了屋! 如果拆迁时,不给我加上1间屋的补偿!我也不会同意! 请有关领导,给我意见并同心协助。谢谢合作
2024-09-17 18:24尊敬的卜先生。 您好!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反映的问题,并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1年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时共有6间房屋。然而,在2015年需要进行拆迁回迁时,村里却将其中的一部分房屋数量减少为5间。 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由于您已经签署了补充协议,并且被告知会保存好合同以便于申诉,这表明您对于相关事宜有明确的认识和准备。 建议您立即联系当地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机构,以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来处理此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