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捅伤,现住在新乐市中医院,报警后警察录完笔录,只说了过几天出委托书做司法鉴定。别的什么都没说,也一直没人管,因为捅伤人的是新乐本地人,我们夫妻是外来务工人员。现在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警察出委托书做司法鉴定我们需要出钱吗?第二,感觉警察有点偏帮伤人者,最开始吵架有人报警,警察在场情况下两方发生动手行为,行凶者当着警察面跑了,警察并没有追,如果行凶者一直找不到我们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6天前首先,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司法鉴定费用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您和对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保险覆盖。如果您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鉴定费,您可以考虑申请司法救助或寻求法律援助。 至于警察的行为是否偏袒伤人者的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警方会尽可能公正地调查并做出决定。然而,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维权。 最后,请记住,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应该以任何形式伤害他人。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尽快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