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去年经过法院协议离婚的,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交八百抚养费。可近俩月男方不给抚养费了,我也没能力独自抚养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孩子由对方抚养,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2024-12-09 15:0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方式,则一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如果您认为男方未按期支付抚养费,您可以首先与他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效,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通话记录等证明男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申请法院对男方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抚养费用。同时,法院也会对双方的抚养意愿和子女的成长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决定是否支持您的诉求。 请注意,在任何诉讼行为之前,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和支持您的主张,以免因缺乏证据而败诉。此外,为了保护自己免受不必要的损失,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案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