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常平镇购买了一个二手楼的小单位 是一笔过的房子 因为业主急需钱用 要大定45万 我给了再过五天又再给了五万,等于我拿出来五十万人民币,条件就是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我 中介 业主三个人一起去银行申请了12月14号,按正常时间这个月就应该银行批下来了 谁知道我问中介人她昨天下午五点多说银行没有批下来是银行问题不管业主事情,后来我要求打电话查银行怎么回事 中介才说实话说是业主动用了这笔钱 导致银行扣不了钱 也导致我过不了户 像这种情况业主算不算毁约 而且中介这样隐瞒算不算包庇 本来年前就可以 现在中介说要等三月底 而且还不能保证
2025-05-05 12: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纠纷。首先,您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可能需要进一步确认其效力,特别是关于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其次,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银行已经批准了您的提前还款请求,而银行扣款后无法及时到账,这可能被视为贷款违约。因此,您有权利要求业主赔偿损失,并向中介提出投诉。 至于中介隐瞒事实的行为是否构成包庇,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能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比如中介是否有故意误导您的情况,或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多的法律建议。 总之,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