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们是装修公司的员工,现在公司携款跑路了,我们的工人做工的工资和垫付的材料款都没有着落了,我是负责工地上的工长,现在公司不在了,工人的工资都找我要,我的工资和垫付的材料款工人的人工费都没有着落了,我无能为力支付这些钱?不知工人的人工费应该如何处理,该找谁支付。谢谢您的答复!
2025-10-21 05:03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劳动纠纷和经济赔偿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解散或破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依法追回欠款。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是作为雇主(装修公司)与工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则应承担支付工人工资及垫付材料款的责任。同时,由于公司已经解散,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如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公司、申请劳动仲裁等。 对于工人的人工费,建议您先核实清楚工人的具体工作量和结算方式,以及是否已按约定支付过部分费用。如果确实存在未结清的部分,可以考虑与工人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