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有一套房子卖了,买家定金也给了,剩下的钱贷款,然后我就这样等了两个月了中间也打电话说还没办好,合同约定如果是银行方面造成交易顺延的不算违约,等的太久了我不想卖给他了,我算违约吗?这个等待时间在法律上有没有个合理时间。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合同中约定了如因一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时的处理方式,则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买方需要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催促义务。具体而言,买方应提供证据表明其曾多次向卖方发出催告,但未能得到响应。 此外,如果买卖双方对何时完成交易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来决定是否构成违约。通常,这段时间会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最短为一个月,最长为一年。在这个期限内,如果买卖双方仍未就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能被视为违约。 如果您担心等待时间过长而构成违约,建议与卖家沟通以了解具体情况和解决方法。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策略来保护您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