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离婚事向,我是江苏徐州邳州市人,老婆是湖北赤壁人,育一女今年四岁。目前在泰州兴化市打工,因老婆爱上了兴化一个男人,现在夜不归宿,对孩子不闻不问。问如果我提出离婚小孩抚养权能归我吗?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呜? 谢谢
2024-08-30 16:1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因此,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如果您决定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认为孩子应该由您抚养,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支持比对方更好,同时还需要证明自己的经济能力足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此外,由于孩子已经四岁,法院可能会倾向于让孩子留在母亲身边接受更多的母爱和照顾。 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收入水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建议您在起诉前与律师详细沟通,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 最后,希望您的孩子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成长环境,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