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60岁了因为到仁怀市龙井乡做点百货生意,于2018/05/31被当地派出所拘留而后又送仁怀市看守所至今被拘留,我现在了解的情况是他们一起的四人在闲暇之余当地是禁鱼期且不知道不能电鱼用电瓶去河里电了下鱼,就被如此处理请问合理嘛!换常人理解嘛这退万步说就是警告发点钱嘛至于这样对待吗?而且派出所没在24小时内通知我们家人害我们2/3天打不通电话还以为他们在外卖出车祸了才立马敢上来了解情况!派出所跟我说的是他们运气差他们派出所有任务就是不抓他们也会抓其他人完成任务!我有录音!派出所也说他们是初犯要我等工作日可能交钱取保候审!这是他妈的什么世道分明就是变相敲诈勒索嘛!四个5/6十岁的人被如此对待!
9天前尊敬的您, 关于您的问题,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任何非法捕鱼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且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对于您提到的事件,我建议您尽快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了解具体事实和处理过程。 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捕捞行为,那么派出所采取措施也是合乎情理的。然而,在处理过程中是否过度或不合理,则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如果您认为处罚过于严厉或者程序存在问题,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反映,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式。 同时,我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录音等,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在此期间,请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