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哈尔滨人,分居四年,起诉离婚。人在深圳。没有共同财产。2012年领证,女孩5岁半,争取孩子抚养权。对方不要,没什么争议。
1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存在争议,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来作出判决。 孩子的年龄和意愿; 双方的工作情况和收入水平; 孩子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环境; 双方的性格特点和家庭关系; 其他有利于孩子的因素。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深圳人,而对方是哈尔滨人,所以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环境产生影响。此外,您的孩子已经五岁半,也会影响法院的决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尽可能提供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同时,也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想法和要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