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我不到法定年龄生了孩子,生完孩子之后为了孩子户口领的结婚证。后来他父母拿我的户口本身份证去给孩子上户口,我们没有办酒席,他什么都没有给过我,当时他也没有经济能力,我不想在他家靠他父母养,自己出来工作。现在他起诉我离婚,可我觉得他对我不公平,我以后再找的话这些事情影响了我一辈子,我可以同意离婚!但我能要求索赔吗?
2025-01-08 17:1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协议离婚;若无法协商一致,且对子女抚养权有争议或存在其他纠纷,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在离婚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于支持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等费用。此外,对于未给付的补偿金或其他财物,如婚前房产、车辆等,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并请求法院进行判决。 请记得,在涉及个人隐私和利益时,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