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咨询一下,我和一位以有三个孩子的女方相识相爱两年了,她和丈夫的结婚证是以她姐的身份证名字和相片办的结婚证,多年来丈夫对她以有暴力行为,现不想在生活下去,想和我结婚在一起,这样我们能否办结婚证。
2025-01-08 16:1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该女性已经相识并相爱两年,并且您也愿意与对方组成家庭,那么你们可以考虑办理结婚手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的前夫仍然存在,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承担起抚养三个孩子的生活责任,并且要准备好相关的经济支持证明材料。同时,建议双方都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最后,建议在决定是否结婚之前,充分沟通了解彼此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和心理辅导帮助,以确保婚姻关系的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