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恒商场签的租赁合同9月30号到期了,9月14号通知我去续签,我说我不续签了,商场说不续签要在一个月前打申请,现在14号了,交的押金不退。请问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2025-01-12 10:02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求,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送达续租通知。因此,在你收到续租通知后,有时间考虑是否继续租用该物业。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就续租达成一致意见,且你决定不再续租,作为出租方的商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租金和押金等费用,并且应当提前告知你的决定。 再次,如果你认为商场的做法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复印件、续租通知、租赁期间的相关记录等。 向商场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明确表示你不同意续租,并请求返还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如果协商未果,你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理性思考,避免情绪化行为,以免给后续解决问题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