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结婚以后公公付的门市首付十万,合同写的我名字离婚后门市我能获得吗?
2025-08-05 08:2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婚前购买的房产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该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门市房的问题,由于其性质与房屋有所不同,可能需要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如果您与配偶在婚后取得了产权证书,并且已经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那么该门市房应当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前由您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您名下的门市房,或者是在婚前由您一方单独支付首付款的情况下,该门市房可能被视为您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终能否获得该门市房,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购房合同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是否符合您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了解具体情况并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