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读中职,因在校抽烟被老师把手打骨折,请问能获哪些赔偿?
2025-07-20 03: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包括教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在保护和教育未成年方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疏于管理,给未成年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如果学校或老师的违法行为导致学生受伤,且该行为与学生的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学校或老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而言,赔偿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此外,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