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分哪些方面

2019-06-24 14:3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2019-06-24 14:38:2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188今日律师解答 46164

相关推荐
你好,我能问下关于离婚的问题吗 1回答
在工厂上班发生工伤合作医疗还给陪偿吗 1回答
我想问一下老百姓因公致残怎么处理 1回答
2019年信用卡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1回答
包头148指挥协调中心第一法律师事务所电话号码 1回答
网络被骗赌博输钱能要回来吗 1回答
车被撞了交警判了对方全责,4S店没全部修理怎么办 1回答
朋友把房子抵押我,没钱还怎么办 1回答
我父亲在山东建筑工地干活,中午下班休息是突然晕倒,经抢救诊断是脑出血。现在工地老板想与家属协商怎么处理,我想知道该怎么合法维护伤者及家属权益? 1回答
十年前工伤现终止合同支付工伤就业补助5级,现在离职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1回答
交易猫找回账号犯法吗 1回答
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改名字,派出所不给改,怎么办 1回答
仲裁书下达后有异议可以要求法院审理吗 1回答
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 1回答
男方一家人不要我和孩子,订了婚还要我退钱,有这样的吗是找派出所还是法律处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