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骑电动车下班回家横穿公路,与一辆直行摩托车相撞(为下班的两个人),摩托车驾驶员腿受伤,后座上他老婆头部受伤,两人医疗费已用去8万多。交警责任认定各负50%,请问我应该赔偿多少?
2024-10-11 21: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由于双方都有过错,且事故责任比例为50%。因此,您作为受害者的妻子,需要承担的责任是8万除以2,即4万元。而您的丈夫则不需要赔偿任何费用。如果您对这一决定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