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想咨询下离婚方面的问题。我是女方,我先提出的离婚,男方就说是我提出的就叫我净身出户,我想问这有法律依据吗,女儿14岁跟他过。房子是我们婚后共同买的,房产证上是我们共同的名字。他就老怀疑我出轨了,也没有真凭实据。女儿是我们领养的,他没生育能力所以女儿跟他过。谢谢能给我这个意见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净身出户”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并且另一方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分配上应当平等协商,没有法律规定一方必须净身出户。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或支付部分抚养费,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至于房产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如果该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视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都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另外,您提到的女儿是由他人领养的,而这位领养者并没有生育能力,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谁来决定呢?一般而言,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孩子随生父或者生母生活更为适宜。因此,建议您可以与男方沟通,寻求一个有利于双方及子女利益的解决方案。 最后,对于对方老怀疑您出轨的问题,如果您确实没有出轨行为,请及时向对方解释清楚事实真相,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