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4万没给我,对方卖了2套房子,今年4月份签了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佣金,面积多大我都有,双方协商55分,协商不了了,本来有公司的名字,没有公章,公司不想处理,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合同是在南宁地签的,房子在防城港,户口是河南的,合同上有领导的签字
2026-01-03 02: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佣金比例,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实际应得的佣金,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合同中有约定具体的佣金比例,但该比例与实际情况不符,您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情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合同中有约定具体的佣金比例,且该比例与实际情况相符,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约定的比例支付佣金。 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佣金比例,但在签订合同时已知对方将出售房产并希望获得一定的报酬,此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报酬。 若合同中无任何约定,而对方确实出售了房产并希望获取一定报酬,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理报酬,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弥补损失。 无论何种情况,您都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