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四岁。孩子满月后夫妻双方和女儿一直居住在女方家,由女方全职和外婆一起照顾孩子。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花销由女方父母支出,男方扣除社保之后到手工资2800,每个月上交1500给女方及负责奶粉钱,同时婚内男方欠下信用卡两万余元。现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 1:女方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争取抚养权的话胜算多大。 2: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每个月需支付多少伙食费?同时,医疗和读书费用是否可夫妻双方均摊承担。 3:离婚的话,男方的两万信用卡欠款,女方是否需要偿还一半? 另,女方父母在南宁,男方父母在钦州。家庭经济条件相当。小孩从小在南宁长大。
2024-12-27 13:581。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的成长更加有利,如提供了更好的生活环境、更丰富的教育资源等,那么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然而,具体胜算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孩子的年龄、性格、健康状况等。 2。不抚养孩子一方每月应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具体的金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抚养人的收入以及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来确定。此外,关于伙食费的问题,由于子女的营养标准一般是由学校或医疗机构统一规定的,因此通常不会涉及个人负担。至于医疗和教育费用,一般来说是按照子女的实际情况来分担,但这也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 3。对于男方的信用卡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并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则可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的协议来确定。如果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则女方不需要偿还任何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