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个就是网上贷款,我没有见人家本人,一个公司是杭州的,一开始跟我说不需要任何费用,今天说一个点100,昨天说款到在付利息的,今天跟我说按合同来先付利息在放款,我签了合同,打电话过去,说我不付利息告我,合同是通过QQ发给我我去打印的,这具有法律效益吗,他们有身份证照片,在国家先付利息在放款是合发的吗
2024-11-18 06:37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与平台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至于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 联系该平台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借贷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因情绪波动而做出错误决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