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爸妈出资买了一台车登记在我的名下,我们拿了相同价值的彩礼,婚后我爸妈出资租来一家门市我们开的小超市,我拿出五万拿货,女方拿出两万,都是借款和信用卡,属于婚内债务?营业后不久女方提出离婚,协议上写了无婚内财产和债务,请问女方可以要回车子吗(刷卡消费单子在女方,其他文件和发票在男方)?彩礼和婚前婚后的消费以及人情往来男方可以要回吗?婚内开的超市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吗?女方出的两万她可以要回吗?目前已经离婚了
2025-10-11 22:35关于您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关于车辆的问题,如果该车辆是通过您父母的赠与或者购买,那么可能不构成婚姻关系中的财产。但是,如果该车辆是通过借贷等方式获得,并且用于经营或家庭共同生活,则可能存在一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考虑。 其次,关于彩礼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彩礼被视为一种传统习俗,具有一定的经济性质,但在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彩礼是否能够被分割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彩礼视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再次,关于消费和人情往来,这些都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在婚内,也不能作为分割财产的理由。 最后,关于超市的问题,虽然超市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它被用作夫妻共同生活的场所,比如用于经营家庭生意等,则可能存在共同财产的考虑。不过,这也要看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总的来说,对于上述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离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影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