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强,男,1979年2月8日出生,凤城市人,1997年毕业于丹东市卫生职业中专学校。1997年8月15日经丹东市人事局介绍至凤城市人事局安置工作(附有丹东市人事局介绍信)。凤城市人事局将我分配至凤城市人寿保险公司门诊工作,并限于1997年8月25日报到。我依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到该单位报到。经丹东市人事局认定我的工资标准为企业干部,工资标准等级为九级,标准工资124元,岗位职务为医士。我仅在该单位工作一个月左右,就被凤城人寿保险公司改制,社保和人寿分家。将我的档案归至凤城市社会保险保障局。凤城社会保险保障局改制后一直没给我安置工作,我多次找到该单位被告知再等等,这一等就是二十年。
2025-03-12 01:46尊敬的李强先生,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是一名大学毕业生,曾在丹东市卫生职业中专学校毕业并被安排到凤城市人事局就业。随后,您被分配到了凤城市人寿保险公司门诊工作,但不久后公司进行了改制,您也被公司解雇了。您曾向凤城市的社会保险保障局寻求帮助,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安置工作的消息。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凤城市社会保险保障局,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寻求相应的法律援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证明自己是符合企业干部身份的员工,并且公司的改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获得妥善解决,实现自身的价值和社会贡献。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