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婚前男方已拆迁,已签订赔偿合同。婚后三年房子建成,分发下来共四套。婚内男方把控钱财,女方都是自己工作挣钱,有一三岁女儿跟女方。如果离婚,房子能判给女方和孩子一套吗?
2024-12-15 17:5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对房屋的归属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当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 婚姻状况。夫妻之间是否和睦相处,是否有子女需要抚养。 财产来源。房屋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如赠与、继承等。 共同生活时间。结婚年限、共同居住的时间等。 由于您提到的房屋是在婚前由一方拆迁并签订了赔偿合同,并且婚后三年才建成,因此可能会影响法院判决的结果。此外,孩子的抚养权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家庭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收集相关证据、了解对方的经济情况等。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应尽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为今后的生活创造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