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厅遇见个女孩然后一起聊的来就在一起了,去宾馆开房3次,只有中间一次做过爱,现在因为脾气性格不合分开了,女的问我要钱不给告我强奸,怎么处理
23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且在没有强制或胁迫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女方提出要求,但你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达到可以发生性行为的程度,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性骚扰或者性侵犯。 其次,在这个情况下,你和女友已经分手了,因此不存在任何法律责任的问题。但是,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对方提出了非法的要求,你可以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 最后,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尊重他人的身体权利和尊严是非常重要的。在未来的交往中,你应该更加谨慎地对待自己的身体和情感,避免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同时,也要学会拒绝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保护自己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