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但是在公司两年半一直没给过加班费,签解除劳务合同时,发现有一项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想问一下加班费可以写到经济补偿金里么?解除劳务合同里面经济补偿金为零,如果签字,过后可以要加班费么?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冲突么?
23天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通常是指与服务年限相关的补偿,例如工作满一定年限后获得的赔偿。如果您认为您的劳动关系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并且您希望得到合理的补偿,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申请。 关于加班费的问题,它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应该包含在经济补偿金中。一般情况下,加班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而经济补偿金则是在终止劳动关系时给予的赔偿。因此,如果加班费被计入了经济补偿金,那么两者可能会产生冲突,因为它们都是对员工的一种补偿方式。 如果您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首先了解有关加班费的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