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有三个子女,老儿子先于老人去世,老两口中的老头去世后,老太太健在,生前借给老儿子的女儿的钱,有老头写下的借据,有银行的汇款证明,有老太太的证实,老太太还向孙女索要欠款,但孙女拒不还款,而且还要等老太太去世后分得老人剩余的遗产,并且在老太太去世前不承担赡养老太太的责任,请问这样合理吗?怎样才可以合理解决以上问题,希望得到专业人事的帮助,非常感谢
2025-04-14 13:17这个问题涉及到继承法和遗赠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 关于您提到的老太太向孙女索要欠款的问题,如果这笔钱是合理的债务,那么老太太有权要求孙女偿还。但是,由于老太太已经去世,她无法亲自行使权利,所以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 此外,如果您认为老太太的孙子应该承担赡养责任,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请求。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照料义务,即使父母已过世,这种义务仍然存在。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孙子应该承担赡养责任,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这个请求。 最后,如果老太太的儿子仍然健在,他也有权要求分割他的父亲留下的遗产。根据中国的相关规定,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因此,如果您的孙子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而您的儿子愿意履行,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让您的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