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合同丢失!债务人要求拿来合同才还款!双方僵持不下!债权人有担保人签字的但是没有法人签字的合同!于是将担保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请问担保人承担还款吗?并且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不是担保人写的!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19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权人提供的合同副本与原件不一致,或者存在其他瑕疵,如未加盖公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等,人民法院可能会依法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担保人在合同上签字,也不能认为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担保人的法律责任,这取决于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担保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且该规定与法律规定相符合,则担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对于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是担保人的签名或确认,那么这些信息可能不足以证明担保人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担保人的身份。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