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建筑商手里买了房,就是前期交了12万,装修时在交10万,房子一共34万,剩下的做房贷,现在就是手写复印了一个合同,这个合同就双方签了名字,是不是这个合同在法律上不生效呀,我们想装修时是不是把合同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呀,谢谢
2025-06-18 12:3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虽然您和建筑商之间没有正式签订书面的购房协议,但您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如果这部分款项是用于支付房屋的基础建设费用(如土地款),那么这些款项可能被视作预付款或保证金。 关于是否需要将合同进行公证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需求和当地法律规定。如果您打算在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使用这份合同,建议您考虑将其作为证据之一,并确保它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然而,由于我无法了解您所处的具体地理位置和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 为了更好地帮助您,请联系当地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