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高校犯罪的司法解释天津市有在校大学生犯罪的等同于未成年犯罪
2024-08-31 22:1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校大学生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论其年龄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天津市对于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标准与普通成年人相同,不存在等同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说法。 如果您有关于具体案件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提供更详细的情况和背景信息,以便我能够为您提供更加准确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