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第二次婚姻,2009年在一起,2014年拿的结婚证,婚后没有孩子。09年在一起的时候,他手里16万,我手里20万。我们一起做生意,九年时间里我们共同买了房,买了车,还投资了钱在一个公司里占有百分之十的股份。房子.车.股份都是在拿结婚证之后创造的。房子是我和他共有的名字,车是我的名字,股份是他的名字。目前共同还有债务。在前一个星期我们吵架然后谈到离婚,当时我一气之下愿意放弃所有,只要离婚就行。所以当时手写给他写了份协议,愿意放弃所有协议离婚。目前还没拿离婚证,他有想合好的意向。我想咨询律师目前那个手写的协议有效力吗?如果不离婚那个协议对于往后有没有效力?
2025-06-16 01: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购买了房产、车辆以及持有股份,这些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之一。 关于您的手写协议,由于它是在双方发生争执的情况下签署的,且未经过公证或法院确认,因此其有效性可能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重新商讨离婚事宜,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您决定保留该协议,您可以考虑将其提交给法院,由法官进行审查和评估。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建议您在签订任何重要文件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内容,确保自己对所涉权利义务有足够的了解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