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打离婚官司,原因之一男方和陌生女子交往暧昧,有录音作证,原因之二男方长期撒谎骗人,不知去向,对其质问便对我语言暴力,原因之三男方后期在争吵过程中并伴有家庭暴力、人生攻击,语言威胁,也有录音作证,家暴曾报警备案一次,一次为警方出警记录,对于这种男人,间歇性还对我实施一些软暴力,我身心俱疲,所以必打这场离婚官司。
2025-07-27 18:36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录音证据,这些是您用来证明婚姻关系中发生的一些事件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些录音本身并不能决定法院是否会判决您的离婚请求。最终的决定取决于法庭对证据的评估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您所描述的丈夫的行为确实令人担忧。如果这些行为已经影响了您的日常生活并且导致了精神上的痛苦,那么您有权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些问题。虽然这些行为可能违反道德标准或法律规定,但它们不构成犯罪,因此无法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并且这些伤害已达到一定程度,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律机构求助,如社会服务组织、妇女权益组织等,以获取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想法和需求,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利。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