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已二十多年,嫁过门就跟丈夫练打金,在家开个小店面做加工,过四五年因小叔子在外生意做破产,债主以买金为名拿去抵债,因未分家我不好阻止致店倒闭,因他家对我不好我自己出本自己做生意,自己搞生活,住还是在他家住,养活五个子女,二十来年丈夫无所事事,认为我赚钱供他吃是合理,生意是他的,钱不是我赚的,还任意诋诽我给他戴绿帽,没留一点情面,如果离婚是不是我辛辛苦苦的积蓄都应该分他,怎么分?
28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您的婚姻关系中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请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婚前和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应平均分配。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以及通过工作所得的各种收入等。 债务分割。如果您与配偶共同承担了债务,这些债务也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有故意隐瞒或欺骗另一方而形成的债务,该债务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可能会对对方权益造成损害。 抚养权与赡养费。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会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能会有更多的义务来支付抚养费用。 家庭成员的权利。您提到的五个子女需要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夫妻之间也应当互相扶助,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综上所述,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制定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您所处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法专家来协助解决此类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提供一些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