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双方银行抵押贷款,所贷的款项,夫妻其中一方并没有按照当初协商的用到共同经营的项目中,而是挪做他用,请问另一方有权利拒绝偿还共同债务吗?
2024-11-08 07:19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已经就借款用途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且借款人并未按约定使用借款,则配偶一方有权拒绝偿还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 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执行,以实现债权。 此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