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镇的在洞桥镇潘家耷新村买了套房产,可收据上写的不是我的名字是个当地人叫潘永夫的,买价是48600元整,我买房子也是他介绍问村里买的,据我所知当地人买好只需22500元可以享受当地人的优惠政策,当地人也可以卖给外地的,户头费赚个20万 问题一,如果潘永夫没有享受到村里的待遇试问能否走法律途径让村里退还一部分钱。问题二,如果潘永夫通过村里得到了这笔户头费,我也能不能走法律途径按照市面价退回差价,并且让他签购房合同,谢谢
2025-04-19 08:20关于您的两个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您认为潘永夫未享受到村里的优惠待遇,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并要求退还部分款项。 对于第二个问题,您可以在与潘永夫协商的基础上,要求其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退回差价。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于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