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在办离婚手续,但因为财产分割出现分歧而暂搁,当初结婚他家给了10万的彩礼,而婚后我拿了5万给他,而现在我上仅剩5万他却要我拿2万给他家,请问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而他卡上我知道的有就有16万,从我们协商中他的意思是的他卡上的钱不会分,请问各位从法律上怎么算
22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和丈夫在婚前各自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的问题,这通常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你们认为有必要,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调解或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要求被告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具体数额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至于您提到的被告的银行卡内有16万元的情况,这可能意味着他在婚后的收入或其他来源,这部分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认为这部分财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在协商时提出并寻求证据支持。最终,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取决于您与被告之间的协议,并且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