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时,卖方写了一份(订)金收条,但现在想反悔,他已分别两次收取我订金,可双方都没有签合同,请问如果卖方不卖,买方去打官司能赢吗
20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收到多次的“订金”并签署了书面协议,那么您有权要求卖方履行该协议。然而,如果您没有与卖方签订正式的合同,这可能会影响您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和聊天记录。 联系卖方,要求他们遵守他们之前签署的任何书面协议,并解释为什么您认为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协议。 如果卖方拒绝遵守协议或不愿意履行义务,您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了解您的具体权利和可能的法律策略。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个性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