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但举行婚礼过,男方当时给女方11万聘礼,女方用于购置于金银糖果举办婚礼之用,女方家长购置房屋及家具,男方出了两万,双方各自举办婚礼,同居生活了半年后,流产两次,男方当时要求分手,女方随手写了一个解约协议,说明双方和平解约,没有一切财产纠纷,以后婚嫁自由,互不干涉,男方已经签字盖章,过了一天男方后悔来求和,说根本没看清楚协议就签了,现在开始各种耍赖,请问到时闹上法庭女方要赔偿男方钱吗?
2025-04-20 15:29在没有正式结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进行的婚姻仪式(如举行婚礼)并不能被视为合法的婚姻。因此,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并没有缔结婚姻关系。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支付给女方的11万元聘礼以及女方为婚礼购买的金银糖果等物品,这些财物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后来提出分手并主张解除婚约,而女方并未同意解除婚约,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或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况。 关于女方手写的解约协议,由于该协议是在没有完全理解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签署的,且事后才意识到其中存在的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协议的有效性受到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协议的有效性和后果。 最终,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包括财产分割等问题,最好通过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纷争和法律诉讼。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