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比继母大十一岁、继母怕父亲死在她前面我们子女把她赶出、后叫人当父亲和继母的孑女们面写下遗嘱、都签名同意父亲小儿子和父亲继母同住(房子是小儿子买的房产证写的是父亲和继母名字)造嘱由继母保管、后继母先去世父亲一直和小儿孑住近父亲去世、父亲元遗嘱是小儿孑买房给小儿子、由于小儿子粗心、和善良也没有保存好遗嘱、但当时父亲和继母儿女都签字、但现在不认签字光说有次事、不见遗嘱不认,现父母有存款小儿子想分、但哥姐们不愿意、说房子给你但钱没你的、小儿子说父母一直我在照顾为什么我不能分钱(中间大姐离婚退休在家、小儿子心善叫大姐住在家自已出去住,想遗嘱不见和大妲有关、愿来一直在父亲柜子里)后小儿子回家住大姐搬出
2025-04-16 00:2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遗嘱的问题,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经过公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证明方式。其次,如果遗嘱没有明确指明财产如何分配,那么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您提到的小儿子和父亲继母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涉及到婚姻、抚养权等方面的问题。如果继母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则小儿子作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有权获得父亲的遗产。 至于小儿子是否有权利要求分得一部分遗产,这取决于遗嘱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遗嘱中存在不公平之处或者遗嘱无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对于房屋产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者其他证据表明房屋属于小儿子所有,否则房屋所有权仍然归于父亲和继母所有。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对这些复杂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解答。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合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