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层的单元门很小很偏僻,别的楼栋都正常,就两个高层的八个单元门又小又偏,设计极其不合理,开发商本来答应让业主买了本来做门的商铺给免费施工改成单元门,原来小的门保留,现在开发商反悔,让业主拿施工费,我想咨询开发商是不是有义务给我们改成跟别的楼栋一样的单元门
2024-11-08 21:50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建议您可以联系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和管理,包括单元门等共用部位。如果开发商承诺提供免费改造并已经进行了相关工作,但后来反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维修记录等,并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效力或者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