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婚的,前夫再婚,我儿子离婚时判给他了,今年三十岁了,我前夫和那个女的抚养孩子他爷爷,他们共有三套房子,请问律师我儿子应不应该得一套房子
2025-04-19 22:10您的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在您去世后有权继承您的遗产。但是,如果您的前夫和现任配偶共同拥有这三套房产,并且这些房产是通过婚姻关系获得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您去世后,您的儿子可能无法直接继承这些房产。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您的前夫和现任配偶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协议来处理这些问题。如果您和前任配偶未能就这个问题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解决争议。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您儿子有权利继承这些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