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们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再加上一些外因,导致我丈夫要和我离婚,在扬州有住房一套,是婚前首付款,婚后还贷的形式,有一注塑钣金的代加工厂,有一个孩子,今年16岁。我丈夫长期不在家,没有对家庭孩子负责,这么多年不养家,每年只给孩子少量的学费,在14年和其他女人有暧昧关系,导致我们的关系恶劣到极点,开始家暴,经多方亲戚朋友协调未果,变成冷暴力,对家对孩子不闻不问,现在提出离婚还要把我和孩子赶出家门,净身出户,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和孩子能得到哪些权益?谢谢!
2024-11-09 00:4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孩子可能有权获得以下权益。 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判决一方或双方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探视权。即使您和孩子住在一起,也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并确保孩子能与另一方(通常指父亲)保持正常的交往和交流。 居住权。在某些情况下,孩子可以留在母亲身边,但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 财产分割。对于共同财产,例如房产和工厂,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这些条件,他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他的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精神上的伤害,比如被告知将被赶出家门并失去孩子的照顾,这可能是您寻求赔偿的理由之一。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需要由专业的律师进行全面分析和规划。此外,强烈建议您尽早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