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2011年出车祸沒了,唐山路南法院判给我22万补尝款,2011年11月28日判决生效。一直找对方要钱没给,有判决书。已经申请过强制执行。
2024-06-29 02:0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已经通过法院获得了22万元的赔偿判决,并且判决已经生效。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要求支付赔偿款,并且您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接下来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跟进执行情况**:联系执行法院,了解执行进度和情况,是否有遇到执行难的问题。 2. **提供财产线索**: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您可以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比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帮助法院执行。 3. **申请执行异议**:如果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对方转移财产等,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4. **申请执行监督**:如果执行法院长时间没有执行或者执行不力,您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5. **法律援助**:如果经济困难,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6. **关注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时效,对方可以提出抗辩。但您已经申请过强制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 **保持沟通**:与执行法官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或证据。 请注意,执行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需要您有耐心和决心。同时,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能力,即使法院判决了赔偿,实际执行也可能存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比如限制对方的高消费等。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