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是女士,过错方在我,我们也没什么共同财产,唯一的财产就是一台车,车是我个人付的钱,我的名下,现在我要求离婚,我答应车给他,但是他不让去看女儿,我觉得这条我特别不能容忍,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2025-04-30 20:3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可主张离婚并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女儿抚养权和车辆归属的问题,建议您首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子女有更多照顾和教育的权利,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争取孩子抚养权。至于车辆的归属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车辆是您的个人财产,并且没有明确约定车辆所有权,则一般情况下应归您所有;但如果车辆是共同财产,那么通常会平均分配给双方。最终的处理方式需要由您和对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